投资分红遇“爽约” 法官诉前调解护好“钱袋子” -凯发官网首页下载

投资分红遇“爽约” 法官诉前调解护好“钱袋子”
【 】 【 2026-02-03 08:54:53 】 【 来源: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

  乡村集体经济是村民增收、乡村振兴的“钱袋子”,可集体资金对外投资时,一旦合作方爽约违约,不仅会造成集体财产损失,还直接关乎村民切身利益。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法院格里坪法庭高效发力,通过诉前调解圆满化解一起村委会与农业公司的投资分红纠纷,既牢牢守住村集体合法权益,也为涉农投资风险防范给出了清晰指引。


  据了解,为盘活集体资产、带动村民增收,辖区某村委会于2020年3月与一农业公司签订《投资合作协议书》,约定村委会将集体经济扶持资金转入该农业公司,农业公司需在每年12月30日前支付8%的保底分红收益。协议签订后,村委会依约于2020年6月划转了资金,农业公司仅支付首年分红后便不再履行付款义务。经村委会多次协商、催款无果,遂提出诉求,要求农业公司退还全部投资款并支付剩余分红。农业公司认可村委会的诉求,但以投资未达预期收益为由拖延履行。


  经法院诉前调解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:该农业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前,向某村委会退还投资款90万元,并支付分红款27.6万元。法院对该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,赋予其强制执行力,确保村集体权益能够及时兑现。


  法官提示:投资需明确权责:村集体对外投资时,应在协议中明确约定投资金额、分红比例、付款时间及违约责任,避免模糊表述引发纠纷。


  违约后及时维权:当合作方出现违约行为时,要及时通过协商、发函等方式固定证据,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集体财产权益。


  诉前调解高效解纷:涉企、涉农纠纷可优先选择诉前调解,既能快速化解矛盾,又能节省诉讼成本,实现案结事了。

编辑:景文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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